证券代码:830827 证券简称:世优电气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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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奕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履行了法定程序,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21日和 5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发布了 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和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并按期于5月23日召开了 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现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部分议案需提供网络投票,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未提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议案提交至中国结算系统,导致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能实际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两项议案涉及到中小股东利益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为了充分保证中小投资者权益,确保需要网络投票的议案形成有效决议,公司决定将涉及到中小投资者利益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的两项议案进行重新审议表决,具体议案如下:
议案(八):《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十):《提名周腊吾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447,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向丝凤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6,447,7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6,447,7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6,447,7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6,447,7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利安达审字 [2023]第 2337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6,447,7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继续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公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6,447,7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3-005,2023-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6,447,7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向董事会汇报 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公告《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3-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6,447,7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新增公司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新增光伏、储能、充电设施、燃气类仪器仪表及 AI 人工智能等业务经营范围,变更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内容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6,447,72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成伟律师、陈佩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两项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因公司未按照《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公司对该两项议案的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存在瑕疵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的其他九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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