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劳动者刻苦钻研技术,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努力提升技能水平,助推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定于2023年7月至10月联合举办广西“八桂系列”劳务品牌3+N专项职业技能大赛。
(资料图)
一、大赛项目
本届大赛共设8个专项赛,专项赛的具体比赛时间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具体如下:
(一)3个“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专项赛
1.“八桂米粉师傅”劳务品牌专项赛
承办地:柳州市鱼峰区
比赛时间:7月
2.“八桂家政”劳务品牌专项赛
承办地:百色市
比赛时间:9月
3.“八桂建工”劳务品牌专项赛
承办地:贵港市港南区
比赛时间:10月
(二)5个地方特色劳务品牌专项赛
1.“六堡茶师”劳务品牌专项赛
承办地:梧州市
比赛时间:9月
2.“福绵裁缝”劳务品牌专项赛
承办地:玉林市福绵区
比赛时间:9月
3.“恭城油茶师傅”劳务品牌专项赛
承办地: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
比赛时间:10月
4.“合浦月饼师傅”劳务品牌专项赛
承办地:北海市合浦县
比赛时间:7月
5.“平乐十八酿师傅”劳务品牌专项赛
承办地:桂林市平乐县
比赛时间:10月
二、参赛方式
各设区市开展市级选拔后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自治区级“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示范项目可单独组队参加对应的竞赛项目。
三、参赛对象
凡工作、学习、居住在广西境内满1年以上,且2023年1月1日前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广西技术能手”称号的,以及第一、二届广西技能大赛、第一至第七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决赛项目前3名的参赛选手,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大赛相同竞赛项目。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各市、各有关单位的报名选手参赛资格进行核查,报名选手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和奖项荣誉。
四、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对各项目获得第1、2、3名的选手,由组委会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奖励;对各项目前三名以外但排名在赛项总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
对各项目获得第1名选手的教练,颁发“广西优秀教练”荣誉证书。
对选拔赛组织工作和决赛成绩表现突出的代表队,授予“优秀组织奖”。
对螺蛳粉制作工、桂林米粉制作工、老友粉制作工、养老护理员、母婴护理员、家务服务员、砌筑工、镶贴工、钢筋工等9个竞赛项目获得第1、2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广西技术能手”称号。
(二)证书颁发
对参加螺蛳粉制作工、桂林米粉制作工、老友粉制作工、养老护理员、母婴护理员、家务服务员、砌筑工、镶贴工、钢筋工等9个竞赛项目的选手,比赛中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可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对获得前3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
优胜奖以上的选手,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
其他总成绩合格的选手可获得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
以学生身份参赛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最高至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
对参加红油米粉制作工、广西地方油茶制作工、茶叶加工工、茶艺师、评茶员、服装制版师、缝纫工、糕点面包烘焙工(五仁叉烧月饼、蛋黄酥)、平乐十八酿制作工等9个竞赛项目成绩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其他奖励
对在大赛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和技术支持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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